每人每月48元增加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7月10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江西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贛人社發〔2017〕39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是國家連續第1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也是繼之后再次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對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視。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我省將有295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通知》規定,今年我省調整的人員范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根據人社部、財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17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兼顧公平與效率。
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48元增加。
調整對象及調整水平
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 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3.2% 增加。
傾斜調整體現對退休早、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繼續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到手養老金具體加多少?
此次調整養老金
咱只關心具體加多少
小編給你權威解讀下!
養老金調整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定額調整,一部分是掛鉤調整。兩部分加一起,就是到手的錢。
另外高齡的退休人員還有額外的傾斜。
1
定額調整
定額退休調整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8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
2
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體現
“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
的激勵機制。
具體而言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為:
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
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
(注:按有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的調整辦法為:
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3.2%增加。 ?
在以上基礎上
對年滿70周年的退休人員
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
具體如下:
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