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1、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基礎養老金由中央政府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和加發的年限基礎養老金三部分構成。
目前中央政府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和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共計為每人每月100元,加發的年限基礎養老金為正常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
今后中央和地方政府會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財力狀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傾斜,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加發標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在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時一并落實。
2、2020年個人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標準有哪些變化?
首先,將目前最低繳費檔次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200元,仍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繳費檔次專用于政府為困難群體代繳養老保險費。其次,增設每人每年4000元的最高繳費檔次,對應的繳費補貼為200元,其它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維持原標準不變。
3、在今年最新文件文件出臺之前已繳了費的參保人怎么辦?
2020年4月底之前,若已按原最低繳費檔次(每人每年100元)繳費的,2020年度可以不按現在文件規定的最低繳費檔次(每人每年200元)繳費。
4、年度內是否可調整繳費檔次?
為鼓勵參保人員長繳多得、多繳多得,規定參保人員在逐年繳費的同時,允許在本年度內通過多次繳費以提高年度對應的繳費檔次,進一步增加個人賬戶資金規模,提升今后整體待遇水平,需注意的是年度內每次繳費都要對應已有的繳費檔次標準。
5、什么情形可以補繳檔次?
按《四川省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方案》規定,參保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可按補繳時的繳費檔次自愿補繳提高正常繳費年度的繳費檔次標準,補繳不享受繳費補貼。已領取待遇的不再辦理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