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內江市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標準
1、住院起付線:鄉鎮級統一為40元,縣(區)級統一為200元,市級統一為600元(其中二級醫療機構300元),市外級統一為800元。
2、住院補償比例:鄉鎮級統一為可報銷費用的55%,縣(區)級統一為可報銷費用的45%,市級統一為可報銷費用的30%(其中二級醫療機構35%),市外級統一為可報銷費用的25%。
住院實際補償比例:鄉鎮級不低于住院總費用的40%,縣(區)級不低于住院總費用的30%,市級不低于住院總費用的15%(其中二級醫療機構不低于住院總費用的20%),市外級不低于住院總費用的10%(不足10%按10%補償)。
3、住院補償封頂線:統一為參合病人每人每年累計個人統籌補償金額最高限額10000元。
4、提高中醫、中藥項目在新農合補償比例,縣、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比例均上調20%。
5、民政救助對象在縣、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比例均上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