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海南農村居民新農合報銷比例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 大病 | ||||
保險 | |||||
級別 | 醫院范圍 | 起付線(元) | 補償比例(%) | 大病保險起付線 | 最高補償限額 |
鄉級 | 鄉鎮衛生院 | 零起付 | ≤200元報60%; | 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和特殊病種大病門診費用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起付線)累計超過8000元,超出部分的合規醫療費用進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 | 22萬 |
分段報銷 | >200元報90% | ||||
縣(市)級 | 縣(市)二級定點醫院 | 300 | 75% | ||
省市級 | 。ㄊ校┒壎c醫院 | 600 | 65%(未轉診降低 | ||
5個百分點) | |||||
省三級定點醫院 | 800 | 60%(未轉診 | |||
降低5個百分點) | |||||
省外公立醫院 | 800 | 55% |
一、參保條件: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二、繳費方式
1、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
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共12個檔次,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繳費200元補貼40元、繳費300元補貼50元、繳費400元補貼60元、繳費500元補貼70元、繳費600元補貼80元、繳費700元補貼90元、繳費800元補貼100元、繳費900元補貼110元、繳費1000元補貼120元、繳費1500元補貼145元、繳費2000元補貼170元;參保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
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增加了公益慈善組織的資助,以便于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提高參保人員的待遇水平。
三、養老金待遇
1、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保的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計算方式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A養老金計發標準目前為每人每月55元;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繳費年限含原新農保和城居保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139為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時,年滿六十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居民,不需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四、特殊情況
1、新農;虺蔷颖V贫葘嵤⿻r已滿60周歲的,不需要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如在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未領取基礎養老金的,自本人申請之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即年滿45-59周歲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在60周歲前一次性或分段補繳剩余繳費年齡之外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并享受政府補貼,累計繳費(包括補繳)不超過15年。逐年繳費期間中斷繳費的,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即年滿16-44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如中斷繳費,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4、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含政府補貼及利息),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