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行滦娃r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指南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具有海口市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
以自愿參加新農保。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須提交的材料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表》)(一式四聯,);
2、《銀行代扣代發協議書》;
3、參保人身份證、本人戶口簿復印件;
4、特殊群體(農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五保戶、計劃生育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及經辦程序
1、參保人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等交于參保人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協管員,再由協管員
檢查參保人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后,讓參保人填寫《參保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村協管員代
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2、村(居)委會協管員于7個工作日內在《參保表》上加蓋村(居)委會公章,并將相關材料上報給鎮
(街道)農保經辦人員進行審核,鎮(街道)農保經辦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需完成審核,將參保人基本信息
和參保信息錄入海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新農保系統),并將加蓋鎮(街道)
公章的《參保表》等相關材料上報給區農保處;
3、區農保經辦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需對錄入的參保人員信息在新農保系統上進行復核,無誤后,對參保
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銀行賬戶,并將加蓋區農保處公章的《參保表》等相關材料歸檔備案
以及上報給市農保機構。未通過審核的人員信息則反饋鎮(街道)農保經辦人員辦理;
4、區農保處將參保人員的銀行存折、代扣代發協議書、參保登記表等送交鎮(街)經辦人員,再由鎮
(街)經辦人員交給村(居)協管員后再交給參保人員。村(居)協管員收回簽字蓋手印的代扣代發協議書和
銀行存折簽收表送交鎮(街)農保經辦人員,再由鎮(街)農保經辦人員送交區農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