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參保對象
問:
哪些對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答: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標準
問:
參保人員如何繳費?
答: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年未滿60周歲的人員根據個人和家庭經濟狀況選擇繳費標準并按年繳費。市轄各區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1700元、2000元共八檔。
繳費補貼
問:
政府如何給予繳費補貼?
答:
幫扶政策
問:
哪些困難對象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時,政府有特殊的繳費幫扶政策?
答:
特困人員、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和低保人員三類對象在持有效證件期間申請辦理參保手續的,由政府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標準進行全額代繳。
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殘疾人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兩類對象在持有效證件期間申請辦理參保手續的,由政府按最低繳費檔次的40%予以部分代繳,個人在繳費后享受相應檔次的政府繳費補貼。
享受條件
問:
參保人員待遇享受年齡和享受條件怎樣?
答:
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金標準
問:
月養老金的標準有哪幾部分構成?
答:
1、基礎養老金:
市轄各區2018年標準為240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
3、繳費年限養老金:
繳費年限為15年的,標準為30元/月;繳費年限為16年以上的,在30元/月的基礎上,從第16年起,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增發5元/月。
低保認定
問:
低保人員享受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后會不會影響低保的認定?
答:
“十三五”期間,在認定低保對象和其他低收入農戶時,當地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其他待遇
問:
參保人員還有其他待遇嗎?
答:
參保繳費或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遺屬可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待遇。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準為參保人員死亡當月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的20個月金額(2018年市轄各區的喪葬費標準為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