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進民生福祉,實現全社會居民老有所養目標的重要制度安排。11月28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我省11月26日印發的《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A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確定標準并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此次《實施意見》將通過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和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新的《實施意見》將于1月1日起實施。
新的《實施意見》提出對全省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發5元高齡基礎養老金。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員,每多繳費一年,每月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鼓勵長繳多得。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老農保)的繳費年限、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斷繳費后的補繳年限均不作為計算年限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從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和最高繳費檔次分別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取消原來部分繳費檔次,同時增加部分繳費檔次。調整后,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設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個檔次。繳費檔次實行個人自主選擇,多繳多得。
同時,如果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還將享受更多的補貼。從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執行如下最低標準:繳200元補貼35元、繳300元補貼40元、繳500元補貼60元、繳700元補貼80元、繳1000元補貼100元、繳1500元補貼140元、繳2000元補貼180元、繳3000元補貼220元、繳4000元補貼260元、繳5000元補貼300元。
參保人員當年沒有繳費,之后再進行補繳的,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而對于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貧困人員及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暫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并由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貧困人員和繳費困難群體自主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繳費檔次,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為減輕參保人員去世后家庭喪葬費用負擔,鼓勵各市、縣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參保人員在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繼承人按規定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