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1.具有當地農村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城鎮低保申請條件
凡轄區內持有非農業戶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含中央、省、市、縣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家庭),可以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由戶主申請辦理有關申報審批手續
農村低保申請材料
1.戶口簿及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家庭成員收入狀況證明;
3.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贍養(扶養、撫養)協議等有關法律文書;
4.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家庭成員中患有嚴重疾病的,應提供醫院病歷證明、疾病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
6.有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由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農業收入證明;
7.其他必需的有關證明
城鎮低保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城市居民戶口薄、戶主及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查驗原件、復印件后,原件退回,復印件留存
3.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4.民政部門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對象家庭成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出具收入證明;
2.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有關證件或者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下崗職工生活費或者失業保險金的證明;
3.離、退休人員提供領取離、退休養老金的證件或者有關憑證;
4.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身體健康的人員由勞動就業管理機構提供就業狀況證明;
5.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6.家庭成員中有農業戶口的,提供村民委員會出具農業收入證明;
7.因夫妻離異涉及有關撫、扶養義務的,提供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8.人民法院判決具有法律效力的贍養費、扶養費和撫養費的法律方面的法律文書。
農村低保申請流程
1.戶主向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村委會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召開民主評議會進行初審,將結果在申請人居住地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填寫《衡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上報街道 (鄉鎮)。
2.街道 (鄉鎮) 進行初審、復核后二榜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上報縣(市)區民政局。
3.縣 (市)區民政局審查后,通知居民委員會第三榜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批準,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城鎮低保申請流程
1. 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承擔最低生活保障申報工作的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居委會或者承擔最低生活保障申報工作的單位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召開民主評議會初審,將結果在申請人居住地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填寫《衡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上報街道 (鄉鎮)。
2.街道 (鄉鎮) 進行初審、復核后二榜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上報縣(市)區民政局。
3.縣 (市)區民政局審查后,通知居民委員會第三榜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批準,發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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