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城鎮低保戶待遇標準及申請條件(多少錢)
辦理低保所需證件如下:
1、申請書(由民政部門統一印制)。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收人證明:①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按照市民政局統一規定的格式填寫,并加蓋本單位公章。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
①在勞動就業年齡(男16一60周歲,女16?50周歲)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②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③家庭夫妻雙方中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或者外地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和戶口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的戶口證明。
④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調解)書。
⑤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街道辦事處對居(家)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調查后報區縣民政局。對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家庭,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于申請30日內,核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城鄉低保的資格條件是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這是辦理低保的必須條件,至于辦低保需要什么證件,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向當地的民政局咨詢!
相關資訊:
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提高城鄉低保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黑民辦〔2014〕139號),經哈爾濱市政府批準,正式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高市區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一)從10月1日起,將市區城市低保標準由460元/月人提高到510元/月人,財政補助水平由320元/月人提高到335元/月人。
(二)從1月1日起至9月30日,將市區農村低保標準由2508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從10月1日起,將市區農村低保標準由2700元/年人提高到3000元/年人,財政補助水平由1812元/年人提高到2100元/年人!(三)從1月1日起,市區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年3660元/年人提高到5800元/年人;市區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由年2570元/年人提高到4000元/年人。
二、提高縣(市)(含雙城區)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從1月1日起,將縣(市)城市低保標準由376元/月人提高到440元/月人,將財政補助水平由282元/月人提高到297元/月人;將農村低保標準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將財政補助水平由1483元/年人提高到1627元/年人;將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3660元/年人提高到5400元/年人,將分散供養標準由2570元/年人提高到38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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