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為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妥善安排適齡兒童入學,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關于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桂教規范〔2020〕2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全國、全區教育大會精神,依法保障適齡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益,公平、有序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鞏固和提高我市義務教育水平。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新生入學對象是具有本地戶籍(包括非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組織部門認定的引進人才子女等,下同)、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初中新生入學對象為具有本地戶籍、2020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招生原則
(一)依法安排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的指導意見》(桂教規范〔2015〕9號)和《關于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桂教規范〔2020〕2號)等政策法規,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有序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二)就近入學原則。由各縣(市、區)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縣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茖W劃定服務片區范圍,方便學生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三)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考試、測試或任何變相形式選拔生源。從2020年起,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
(四)隨遷子女入學“兩為主”的原則。我市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妥善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五)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招生信息公開,做到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入學資格、報名時間、報名材料、招生名單“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
(六)均衡發展的原則。嚴格控制班額,原則上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56人及以上)。嚴格規范編班程序,對學生和教師實行隨機均衡編班,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長班。
四、工作措施
(一)合理確定招生范圍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服務片區范圍,并組織學校招生。有新學校投入使用的縣(市、區)重新劃分調整服務范圍時要慎重穩妥,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原則上,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采取單校劃片方式,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根據本地實際,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關鍵要素,統籌劃分學校招生地段范圍,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
(二)統籌城鄉招生工作
各縣(市、區)要統籌好縣域內學校招生工作,統一招生時間,統一公布各類招生入學信息,要特別注重做好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入學安排工作,審慎安排,維護公平。各縣(市、區)要統籌相鄰鄉鎮、村學校的學位資源,對鄉鎮與鄉鎮、村與村結合部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學位資源允許的前提下,根據就近入學原則,可打破鄉鎮、村的界限進行余缺調劑,調整相關學校招生范圍和數量。未經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各學校不得跨范圍招生。各縣(市、區)、義務教育學校要通過辦學聯盟、名校辦分校等方式深化學區制管理改革,促進教師特別是骨干教師在校際之間流動,帶動薄弱學校提高辦學水平,保持片區生源的相對穩定。
(三)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1.妥善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各縣(市、區)要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桂教規范〔2015〕9號、桂教規范〔2020〕2號文件精神,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條例》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隨遷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學的,應提供以下有效證明材料:
①戶口簿(如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少年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提供雙方戶口簿);
②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登記的現住址在申請就讀學校服務范圍);
③住所證明(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證明等3項中材料中的任何一項);
④進城務工證明(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納稅證明、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任何一項);
⑤申請就讀初中的提供小學學業證明。
經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兩為主”的原則,視各學校安排戶籍生后的學位余量,按先公辦學校后民辦學校的順序安排入學。
2.保障留守兒童入學?h(市、區)、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會同民政、婦聯等部門,認真排查適齡留守兒童少年入學情況。對在規定的時間內尚未報名入學的留守兒童,招生服務范圍內的義務教育學校要組織家訪組,積極協調當地鄉鎮政府或村委會干部共同勸導督促監護人依法送子女(被監護人)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防止學生失學、輟學,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少年就讀寄宿制學校的需求。
3.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少年入學。各縣(市、區)要落實教育脫貧工作要求,會同扶貧、民政、婦聯等部門,認真排查家庭經濟困難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適齡兒童少年,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確保全部入學。要全面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確保每個適齡兒童少年不因為貧困而失學、輟學。
4.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縣(市、區)要按照全納教育的要求,會同當地殘聯等相關部門,細致摸清轄區內殘疾兒童少年數量、殘疾程度和家長的意愿,建立“一人一案”,安排殘疾兒童少年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進入當地義務教育學校隨班就讀;對不能進入學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要協調衛計、殘聯、社區等各方面的資源,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5.落實入學優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貴港市支援湖北省醫療隊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到各縣(市、區)教育局提交相關入學申請材料,由各縣(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小組根據優待政策規定,落實優撫優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學。各縣(市、區)要切實做好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工作。
(四)加強學生學籍管理
1.認真做好新生注冊建籍工作。按照“一人一籍”“應入盡入”的原則,在秋季學期開學一個月內通過新生注冊為每位小學一年級新生建立學籍,為每位原來沒有學籍的初中一年級新生建立學籍,確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庫工作。
2.強化學籍管理和監控。要做好休學、轉學等業務的辦理,每個環節均要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落實就近入學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移,已經達到大班額的班級,原則上不接受轉學學生。
3.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籍轉接辦法。凡是市內跨縣(市、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由接收學校按學生戶籍分類將名單報學校主管的教育局,由教育局匯總后,分別向生源地教育局發涵至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局辦理學籍轉接手續。
(五)切實做好控輟保學
各縣(市、區)教育局、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做好“小升初”銜接工作,避免小學畢業生輟學“無人知、沒人管”。要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堅決防止適齡兒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緩學、休學的,家長應當提出申請,報縣(市、區)教育局備案;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不得擅自決定是否接受義務教育及具體方式,應當由縣(市、區)教育局批準。家長無正當理由拒不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由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各學校要將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納入控輟保學責任制,落實到人,由責任教師包動員、包勸返、包幫扶、包鞏固。小學負責將學校畢業生100%送入相應片區初中學校就讀,并列表造冊備案。在2020年秋季期,初一新生有未入學或輟學的,相應的初中學校要與相應的小學校校長通報,由相應的小學和初中組織人員做好學生的勸返和動員工作。要將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留守兒童等列入重點監控對象,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六)規范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各縣(市、區)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教育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市教育局舉辦或管理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核準登記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制訂本校年度招生計劃,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民辦學校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搶”“挖”生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擅自設定限制性報名條件。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等宣傳材料進行監督管理,防止虛假宣傳和違規招生。要結合民辦學校年審、教育督導等方式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客觀、真實、準確發布招生簡章、廣告等宣傳材料,不得欺騙、誤導學生、家長和社會;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主管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有序安排。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充分認識到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科學制定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細化各項工作措施,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要特別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協作機制,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確保和諧穩定。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開展專項督導,規范和指導有關單位和個人組織招生入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
(二)嚴明紀律,維護公平。各縣(市、區)要全面推行信息公開,嚴格執行“七公開”,要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和投訴電話等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招生入學工作的公信力。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招生期間,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通過明查暗訪形式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督查,凡是發現有違規招生行為和違反招生紀律行為的,堅決從嚴查處,并予以通報。
(三)加強宣傳,正向引導。各縣(市、區)要早著手、早部署、早宣傳,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電臺等主流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作用,持續宣傳招生入學政策。向社會和學生家長宣傳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取得的成效,增進群眾對家門口學校的了解和認可,大力營造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公布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及升學率。要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密切關注招生輿情,積極主動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道和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于6月30日前將本地招生入學方案、《貴港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負責人信息登記匯總表》(見附件)報送至市教育局。港北區、港南區教育局要于6月30日前將經本地政府核定后的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安排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備案完成后要進行溝通,在同一時間利用官方媒體進行公布。不盡事宜,可與市教育局聯系,聯系人:項曉,聯系電話:0775-4573029,郵箱:jjk45730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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