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者,是指經過一定選拔程序被各街鎮社區工作者服務站錄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區為基本服務區域,為居住在小區內的各類人群提供各類公共服務(協同治理)與其他公益服務的專職工作人員。目前我們所說的社區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目前跟大學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區縣的工資待遇并不相同。那么深圳社區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標準是怎么樣的?社區工作人員有沒有編制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深圳社區工作人員的待遇標準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關于深圳社區專職工作者
要了解深圳的社區工作者,首先要了解深圳社區工作站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社區工作站管理辦法(2007年)》規定,深圳社區工作站是指政府在社區的服務平臺,協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在社區開展工作,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一般一個社區工作站管理、服務一個或多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區域。
深圳社會專職工作者:根據社區工作站面積、人口和工作了,核定專職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就是社區專職工作者。深圳社區工作站招聘專職工作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提出招聘計劃報區人事部門核準,區人事部門統一標準和作廢,街道組織招聘。
“村改居”的社區么給工作站核定專職工作人員12-21名,包括1名專職黨務工作者,非“村改居”的社區每個工作站核定專職工作人員10-19名,包括1名專職黨務工作者。其中,設站長1名,原則上由社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兼任,設副站長2名。站長、副站長人選,由街道黨工委討論決定,街道辦事處任命,報區人事部門、民政部門備案。
深圳市社區工作者專職人員的管理,原則上參照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但《深圳市寶安區社區工作站管理辦法(2007年)》另有規定的除外。各街道辦事處依照《深圳市寶安區社區工作站管理辦法(2007年)》對社區工作站專職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社區工作者專職工作者依照聘用合同履行職責,承擔有關義務并享受有關權利。聘用合同文本格式由區人事部門會同區法制部門根據有關法規制定,合同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續簽合同,對首次聘用的社區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可規定使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深圳社區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工資的撥付與分配,實行工資福利經費包干(包括工資、補貼津貼、稅費、社會保險等費用),街道辦事處確定具體分配辦法的管理方式。2007年區、街道財政部門按照社區工作站站長7000元/月,副站長5500元/月,其他專職工作人員3500元/月的標準及實際在崗人數核撥工資福利性經費。
社區工作站專職工作者參照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管理管理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享有相關保險待遇,有關費用在核撥的工資福利性經費中解決。
寶安社區專職工作者薪酬最新規定
《寶安組工信息2018年第43期》內容:
按照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出臺《寶安區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及薪酬待遇指導意見,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選聘、崗位、薪酬、考核等,在不增加目前用人總規;A上實現“三個增加”:通過消除身份差異,增加社區專職人員;根據社區面積、人口、工作量等指標調整員額,實現較大社區用人規模適度增加;通過區、街道人員下沉,實現社區力量增加。
建立分類分檔崗位管理體系,將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分為負責人、主辦、輔助三類35級。新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原則上為輔助崗;對工作表現優秀者,根據崗位空缺或工作需要,對考取專業資格證書、獲得主辦崗資質的,可從輔助崗位聘用到主辦崗位。
提高薪酬待遇標準,根據市委組織部指導標準,結合本區實際,確定社區專職工作者月平均應發工資標準。除社區黨委書記參照事業單位七級管理崗位執行外,其他社區專職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鼓勵街道、社區通過提升人員素質、優化隊伍結構、運用信息技術、創新工作方式等實現減員增效。
做好現有社區人員過渡,嚴把社區專職工作者入口關,堅持“穩中求進、積極穩妥”原則,3-5月份組織現有社區工作人員在核定規模內分類分批過渡,確!捌椒過渡、優質消化”。過渡對象包括目前已在社區黨委、居委會、工作站和黨群服務中心從事社區服務、管理和黨建工作的就業年齡段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
很多人以為分不清“社工”到底是“社區工作者”還是“社會工作者”的簡稱,還是其他?而“社區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