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針對在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不同人員所建立的有別于國家機關的工資制度。目前事業單位的分類主要有三大類:公益性、準公益性、經營性。2018年沈陽事業單位工資有哪些調整?本文小編收集了一些關于沈陽事業單位工資相關政策,包括沈陽事業單位最新工資待遇,沈陽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及調整表。由于政策隨時調整,所以本文內容僅供參考!
人社部表示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工作在7月底前已全面完成,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我省機關事業單位補發工資已到賬。本次調整,所有人員基本工資均有增加,最低100元。近期將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
補發工資已到賬或將多退少補
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曾給過兩次時間點,6月底、7月底前。在剛剛過去的最后時間點內,全國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已全面完成。這次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是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的,為盡快兌現工資,要求各地各部門按相關政策規定初步計算并扣繳個人養老保險費的同時,兌現相應增加的工資。
因此,本次到賬的金額并非最終數字,只扣除了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部分,后續還將結合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和稅費來進行多退少補。最終漲幅金額需在下兩個月的工資發放中有所體現。
基本工資最低漲100元
本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都是增加的。由于調資工作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且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個人繳費工資的高低差異較大,具體到個人,扣除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后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在收入水平較高的地區,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金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因此,相關部門采取了臨時性補貼的措施,確保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后當期工資都能增加最低100元,實際增資不到100元的按照100元計算,超出100元的按照實際情況計算。
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
今后,將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遼寧省曾開展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水平調查,2013年全省公務員年平均工資為50622元,事業單位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5850元。按照國家規定,近期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
向基層傾斜在鄉鎮工作有補貼
這次工資調整重在“建機制、調結構”,向基層一線傾斜。為了優化工資結構,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因為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主要是增加級別工資,基層資歷較長的公務員雖然職務較低,但級別和級別檔次相對較高,可以拿到較高的工資。
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建立了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在鄉鎮工作時享受,離開時取消。我省縣級某局公務員,在本次初步調整中,漲幅300元左右。下一步,還將落實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基層公務員在不晉升職務的條件下,可以通過職級晉升提高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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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網站公布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對改革范圍、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的方式、養老金計發辦法等都予以明確。
目前,我省已實施該意見。
改革
原則
待遇與繳費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意見》明確,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積極性。
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后參加工作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工作人員。
對于應轉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基金
籌集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機關事業單位應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
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機關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對于個人繳費工資: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職業
年金
個人按繳費工資4%繳退休后領年金
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按計劃,今年我省將出臺職業年金的具體實施辦法,并建設省級的信息平臺,統一全省數據。至2017年,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之間流動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并做好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計發
辦法
新人繳費累計15年按月發養老金
10月1日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退休時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月標準基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
“中人”有10年過渡期改革后待遇不降
對于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簡稱“中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10年過渡期:為確!爸腥恕备母锖蟊3执鏊讲唤档,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中人”退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具體為:
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10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過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員:執行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