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網站公布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對改革范圍、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的方式、養老金計發辦法等都予以明確。
目前,我省已實施該意見。
改革原則
待遇與繳費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意見》明確,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積極性。
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后參加工作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工作人員。
對于應轉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基金籌集
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8%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機關事業單位應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
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機關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對于個人繳費工資: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職業年金
個人按繳費工資4%繳退休后領年金
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按計劃,今年我省將出臺職業年金的具體實施辦法,并建設省級的信息平臺,統一全省數據。至2017年,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之間流動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并做好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計發辦法
新人繳費累計15年按月發養老金
10月1日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退休時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準基數+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
基礎養老金月標準基數→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中人”有10年過渡期改革后待遇不降
對于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簡稱“中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10年過渡期:為確保“中人”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中人”退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具體為:
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10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1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過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員:執行新辦法。
老人老辦法:去年10月前退休按原標準
10月1日前已退休人員:繼續按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并調整相關待遇。
10月1日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13號令)執行。
動態
我省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目前無法給出明確人數,一方面是各項準備工作需逐步推進,另一方面是由于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還未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等,還有一些事業單位需要轉企,目前未完成,會給養老保險改革人員的界定帶來困難。我省正積極加快推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以確定最終參保人員范圍。
舉例
受訪者和同事:工資漲了
在鐵西區某事業單位工作的王先生今年50歲。這次改革之前先漲了工資,除了每個月需要繳費扣除的674元錢,他還漲了520元。據其介紹,他身邊同事的收入基本上都比改革前增加。
另外王先生還表示,改革之后公務員也和企業人員一樣繳費了。如果自己以后到企業工作或創業,轉繳養老保險會更方便。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退休年齡計發月數
40233
41230
42226
43223
44220
45216
46212
47207
48204
49199
50195
51190
52185
53180
54175
55170
56164
57158
58152
59145
60139
61132
62125
63117
64109
65101
6693
6784
6875
6965
7056
焦點問答
我省是否已實施該改革?是,空檔期保險金已補齊
答:我省已實施。國務院發布的相關改革決定10月1日起實行。從我省開始實行這一規定之日起,到去年10月1日之間“空檔期”的養老保險金已經補齊。
事業單位會否“吃”企業養老金?不會,前者由財政埋單
答:國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所以不涉及事業單位“吃”企業養老金的情況,而是由財政埋單。從全國來看,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到去年底已覆蓋了3.4億人;鸱e累到了3萬多億元。而機關事業單位從10月1日起實施改革,過去確實沒有基金積累。
我省企事業單位撫養比如何?企業近2名職工養1名退休者
答:我省企業的撫養比是1.95:1,也就是說不到2個在崗職工養1個退休者。而我省機關事業單位的撫養比暫無統計。從全國來看,企業的撫養比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撫養比大概是2.5:1;機關更高,大概是2:1。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有何差別?后者女性晚5年退休,有職業年金
答:首先是領取的年齡不同。企業職工男60歲退休、女50歲退休后可領取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是男60歲退休、女55歲退休后可領取養老金。
另外,企業退休職工領取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除了養老金外,還有一部分職業年金。
其他保險是否已并軌?已有相應規定,正在推進
答:我國社會保險至少有5個險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已普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在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應規定,人社部正在推進這些工作。
沈陽機關事業單位實有多少人?目前為153691人
答:目前沈陽市事業單位總數為3938家,實有人員總數153691人。也就是說,養老保險改革后,沈陽有約15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需要繳納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能提前提嗎?只用于養老
答: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怎么轉移?事業轉企業,關系、儲存額隨同轉移
答: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咋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發放
答:我省各級政府將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實行社會化發放。
各市將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延長退休后還需繳費嗎?70歲之前繼續參保繳費
答:改革后經批準適當延長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年滿70歲時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計發養老金待遇。
曾參加企業養老險,年限咋算?在企業繳費年限應予確認
答:對于改革前曾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后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其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應予確認,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并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其他情形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在本人退休時,根據其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及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等因素計發基本養老金。
我省如何管理保險信息?統一管理全省數據資源
答:今年年底前,我省將建設省級信息平臺,集中部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統一管理全省數據資源,通過專網支持全省業務經辦,并統籌考慮與其他業務領域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各市將籌措信息系統建設配套資金,做好網絡延伸和終端配置等配套工作,做好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加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應用工作,實現人手一卡,并在養老保險業務經辦中積極推進身份憑證和待遇領取應用。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將如何調?根據物價和工資情況統籌調整
答:我省將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家和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按照國家統一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
保險基金會否實現省級統籌?逐步實現省級統籌
答: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一預算、分級管理、省級調劑,逐步實現省級統籌。各市政府將切實履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責任,執行國家和省統一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政策,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籌項目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省部級以上勞模退休費如何變?在職時一次性獎勵,退休金不漲
答:改革后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獎勵所需資金不得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于改革前已獲得此類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貼,資金從原渠道列支。符合原有加發退休費情況的其他人員,按照上述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