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那么遼寧失業保險領取標準有哪些規定,遼寧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遼寧失業保險的相關信息。
一、沈陽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來確定的。如果。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發放。
注:失業保險金雖然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失業保險金必須高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沈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的醫療待遇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生病產生的醫療費用,可憑醫療費用原始憑證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每人每月不超過本人月領取失業保險金10%的醫療補助金。
2、失業人員在指定醫院就醫,經審核,可申請不超過醫療費用60%作為醫療補助金。
3、失業女性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生育且符合生育政策,可一次性領取不低于本人年應領取失業保險金50%的醫療補助金。
注:失業人員每年領取的醫療補助金不能超過本人本年因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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