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的失業保險,是給那些因被辭退或者工作單位破產等原因失業的人的社會救助,但是有的人會發現,前后兩次失業,領取的失業金月份不一樣,這是怎么回事?原來領取失業保險后繳費年限就停止累計了,重新就業后如果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那么惠州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呢?惠州失業金領取標準有哪些政策規定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惠州失業金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領取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018惠州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1215元
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逐月計發:2017惠州最低工資標準是1350元,135090%=1215
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是在2015年,去年廣東省宣布:將最低工資標準至少“兩年一調”,更改為至少“三年一調”,預計在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將會提高!
相對的,2018惠州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也會提高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繳費年限1-4年的,每滿1年領取1個月
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