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的失業保險,是給那些因被辭退或者工作單位破產等原因失業的人的社會救助,但是有的人會發現,前后兩次失業,領取的失業金月份不一樣,這是怎么回事?原來領取失業保險后繳費年限就停止累計了,重新就業后如果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那么煙臺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呢?煙臺失業金領取標準有哪些政策規定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煙臺失業金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煙臺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在繳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失他業保險待遇。
出現以下情形時,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被用人單位錄用的;
2、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
3、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6、終止就業要求或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
7、已進行就業登記的其他人員或各地規定的其他情形。
煙臺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用人單位應當持為失業人員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人員檔案,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金申領月份起計算。
煙臺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7〕43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將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080元/月?人,從2017年11月1日起執行。
煙臺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