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的失業保險,是給那些因被辭退或者工作單位破產等原因失業的人的社會救助,但是有的人會發現,前后兩次失業,領取的失業金月份不一樣,這是怎么回事?原來領取失業保險后繳費年限就停止累計了,重新就業后如果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那么沈陽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呢?沈陽失業金領取標準有哪些政策規定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沈陽失業金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沈陽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沈陽失業保險領取流程
第一步:企業先在“就業通”上為有交失業險的員工辦理失業險減員。
備注:企業在為員工辦理失業險減員時,減員原因有下圖幾項選擇,其中主要分為計發(即員工離職后可以申領失業金);不計發(即員工離職后不可以申領失業金)。
第二步:企業通知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員工 若員工符合以下條件,企業可在“就業通”上為員工查看打印領取失業金的告知單交予員工。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第三步:員工在60日內需帶以下材料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窗口辦理手續:1、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及復印件; 2、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告知單;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當地機構要求的銀行卡或保障卡; 5、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歷年明細及其他可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的檔案資料。
沈陽失業保險可以領取多少錢?
九城區: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910元調整到1071元;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040元調整到1224元。
四縣市: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735元調整到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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