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8日從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我區對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了調整。
具體調整標準如下:
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由每人每月845元調整為962元。
二類區:銀川市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石嘴山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由每人每月795元調整為904元。
三類區: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由每人每月750元調整為858元。
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1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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