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意凜冽的冬天,又丟了工作,怎么辦?別怕,有失業保險金陪你撐過“冬天”。今日,記者從市就業管理服務局了解到,按照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甬政辦發〔2015〕235號)文件精神,我市自11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395元,同時相應提高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據記者了解,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四是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這就意味著,如果此前你已經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同時,并非本人意愿離職,在失去職位后又辦理了失業登記的,你可以申領這筆保險金。記者打聽到,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享受待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還要特意提醒一句的是,除了在失業時可以按照相應法規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覺得有職業危機感,想要提升自己的職業技能,也可以獲得來自失業保險基金的支持。據了解,我市失業保險制度始建于1986年10月,至今已有20多年的歷史,近年來在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鼓勵創業、提升技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252.37萬人,失業保險總支出166940.37萬元,其中失業金支出25896.76萬元,促進就業經費支出98026.47萬元。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