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將從5月1日起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的每月808元上調至每月968元。
據了解,失業保險金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進行計發的。
市人社局失業保險科副科長梁美蘭:“根據省市有關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5月1號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從1010元提高到1210元,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我們的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808元提高到968元,大概是增加了20%。”
目前,全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有2634人,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而且領取保險金的期限與其參加失業保險的年限有關。
市人社局失業保險科副科長梁美蘭:“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員,繳費滿1至4年的,每滿1年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個月,繳費滿4年以上的,每超過半年增加領取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另據了解,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下限也同步調整為1210元。按照當前的繳費比例測算,用人單位按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的繳費工資之和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以本人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若以1210元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每月每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用由15.15兇上調至18.15元,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用由5.05元上調至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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