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將于7月1日起實施。與舊條例相比,新條例有了許多積極的變化,比如城鎮戶籍與農村戶籍勞動者享受同等失業保障、部分失業人員可以不接受指定的職業培訓、職業介紹,不必每月辦理領取手續,直接領取失業保險金。
作為《社會保險法》規定的險種,用人單位與職工均有義務繳納失業保險,各地失業保險的繳納基數與費率均有不同。總的來看,失業保險收遠大于支,基金閑置嚴重。從全國來看,失業保險基金支出532億元,占收入的41%。廣東省的情況更不樂觀,根據廣東社保部門的統計,基金支出20.7億元,僅占收入(91.17億元)的22.7%。
仔細分析一下數據,末廣東省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9.58萬人,僅為參保人數(2015.25萬)的0.48%,200人繳費,不到1人領取。而失業保險金的支出為10.86億,剛超過基金總支出的一半,而另一半則花在醫療救助金、就業培訓等非失業保險金項目上了。
來看看上海社保部門公布的數據,雖然基金總支出為69.47億元,占總收入的76%,但失業保險金覆蓋到的人數同樣很少,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10.88萬人,僅占參保人數的1.76%,同年上海城鎮職工登記失業率為4.2%。在上海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人均月領取失業保險金725元,每個人算足領12個月的錢,10.88萬人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9.5億元,僅占基金總支出的13.6%。這意味著超過84%基金支出不是用于發放失業保險金。據媒體此前報道,基金支出的一個主要去向是就業培訓機構,以提高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
為什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這么少?有人認為是失業率低,目前全國各地的城鎮職工登記失業率剛過4%。但登記失業率遠遠不能反映就業市場的情況,尤其是中年城鎮職工,失業率并不低。只是因為登記失業的手續過于麻煩,很多人并沒有主動去相關機構進行登記。
登記失業進而領取失業保險金到底有多麻煩?從上海的《失業登記辦法》和《失業保險辦法》可見一斑。拋開一些技術上的原因,首先限定了本市戶籍,而繳納失業保險的人群中有相當多是非本地戶籍人口;其次,已經按月繳納社會保險的,這意味著,哪怕失業后找機構代繳也無法獲得失業保險,而醫療保險一旦斷繳就無法使用。
其三,無正當理由3次拒絕就業服務機構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的,這條是多數失業人群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原因。想象一下,一個在辦公室從事文員工作的職工,因為公司倒閉而失業,遲遲找不到工作,必須接受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機會,這些機會包含了各種低端勞動崗位,往往是坐慣辦公室的人所無法接受的。
《失業保險辦法》如此規范當然有其道理,可以有效防止騙取失業保險金的行為,但由于中國不同行業、勞動熟練程度的工資差異極大,一個完成義務教育階段的勞動力要是肯退一步總是可以找到有薪酬的崗位,這使得失業保險辦法的限制手段可以屏蔽掉絕大多數申領失業保險的請求。這是失業保險金支出占比偏低的重要原因。由此形成了目前失業保險的困境:既加重了企業和個人的負擔,也沒有改善失業者的境況。
廣東、上海等地也曾下調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基數或繳費比率,以此應對失業保險基金閑置的問題。例如,廣州去年就開始實行浮動費率制度,員工就業穩定、年平均申領失業金人數少的企業,繳費比例可下調到0.9%或1.2%,個人繳費比例從1%下調至0.5%。上海去年也下調0.7%的費率,其中單位繳費部分下調0.2%,個人繳費部分下調0.5%。
下調失業保險的實際繳納金額當然是好事,可以立竿見影地緩解基金閑置的問題。但既然失業保險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并無用途,為何不直接取消?如此可一勞永逸地解決資金閑置問題,也絕了少數想占失業保險金便宜的懶漢。對于少數一退再退也找不到工作的弱勢群體,可以直接從財政中撥付補貼,哪怕多算,在上海和廣東,也不過10億元(現有失業保險金的支出規模)。 (作者系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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