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有很多的相關規定,其中也有規定一些情況之后失業人員將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那么有哪幾種情況呢?
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經辦機構或者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介紹工作的;
(7)考入全日制學校學習的;
(8)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9)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