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本文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煙臺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煙臺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情況
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懷孕和產假待遇
1、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并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3、準予定期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4、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所在單位應全部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5、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6、女職工在懷孕、產假、哺乳期間,所在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保證其獲得基本工資的權利。
生育津貼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還有的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中男職工的配偶,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 享受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1、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1) 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并發癥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注: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后,三個月內辦理. 怎么報銷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公司幫助完成。以貴陽為例:2013年1月1日起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后或者術后6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個人自己辦理的,需提供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到社保局辦理,提供資料和提交公司資料幾無差別。 三、對于少數社保代理的個人或者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的,需提前報備代理公司,并提交相應資料給代理公司由其協同申報,對于好易保這樣的網上社保服務平臺,便可網上直接上傳資料、網上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