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本文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青島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青島產假多少天?
青島產假158天,享受生育津貼。近日青島市人社局確定了生育保險2016年青島參保職工享受產假以及生育津貼等待遇的具體事項。據了解,2016年青島產假除去正常產假98天外,還增加60天產假,并享受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
目前,《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規定: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生育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并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以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0.9%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繳納標準的調整,由市人民政府決定。
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但生活中很多用人單位是沒有依法給予員工應享的工資福利的,這是違法的行為,依法是應受到相應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