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本文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山東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布的《關于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第二條規定,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應當計入本人當期的工資總額收入。用人單位為職工領取生育津貼后,應當按月全額發給個人,其中生育津貼高于產假期間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
產假期間的工資,可以幫助,當下并不能工作的女性緩解一下生活上的壓力。工資的發放,具體的標準和數額會根據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公司,以及本身工作的類型不同,實際到手的工資也會有所不一樣,具體的可以向自己的公司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