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那么2018年沈陽生育津貼最新政策是什么?沈陽生育津貼計算方法領取條件標準是怎樣的?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沈陽2018年產假多少天?
只要符合生育政策,遼寧省的媽媽都有望享受最低158天的產假,爸爸都能休15天護理假。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將單獨二孩政策調整為全面二孩政策,同時對婚假、產假作出修改,能夠享受10天婚假和158天產假的從曾經的晚婚晚育人群擴大到所有人群。
還有哪些情況會增加產假天數?
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未婚先孕女職工是否有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可以看出,《規定》里指明享受產假的是已經懷孕的女職工,并沒有要求女職工是不是已經結婚。因此,職工未婚單身懷孕了,照樣可以享受產假待遇。
沈陽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生育津貼一覽
具體說說沈陽市對于女職工處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如何支付是怎樣規定的呢?
根據沈陽市《關于生育保險參保職工在生育期間領取生育生活津貼(產假工資)的補充通知》(沈勞社發〔2006〕33號)中規定:“依據《沈陽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市政府〔2005〕第43號令)規定,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發的生育生活津貼,低于參保人員本人產假前或護理假前原工資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齊;高于參保人員本人產假前或護理假前原工資標準的,按標準發放,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也就是說,女職工的工資低于或等于生育津貼的數額,則以生育津貼為準,用人單位無須再向女職工支付其他款項,但用人單位不得截留生育保險部門撥付的生育津貼款項;若女職工的工資高于生育津貼,則女職工除了生育津貼外,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女職工本人的實際工資標準補足與生育津貼之間的差額。
特別說明
1.用人單位同意在女員工領取生育津貼的同時再額外支付產假工資,法律并不禁止。
2.若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可以享受產假工資,則該《規章制度》對用人單位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應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向女職工支付產假工資。
生育險待遇
生育住院醫療費:參保人員在待遇期內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生育住院醫療費,個人應承擔部分按規定執行;醫;鸢凑叱袚M用。如參保人員在沈陽市非定點醫療機構或外地醫院生育住院的醫療費,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實行限額補貼,補貼標準為正常產2500元、剖宮產及難產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補貼標準增加500元,剖宮產術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宮肌瘤、卵巢腫瘤(包括卵巢囊腫)等其他手術的,補貼標準增加1000元。
產前檢查補貼:參保人員在待遇期內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住院(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產)的,給予產前檢查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參保人員在沈陽市非定點醫療機構或異地生育住院的,產前檢查補貼按規定時間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生育醫療費補貼一并申領。
參保的男職工其未就業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住院醫療費定額補貼標準為正常產1500元、剖宮產及難產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補貼標準增加300元;剖宮產術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宮肌瘤、卵巢腫瘤(包括卵巢囊腫)等其他手術的,補貼標準增加600元。并給予產前檢查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300元,出院后同生育醫療費補貼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一并申領。
流產醫療費:懷孕未滿4個月(16周)流產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300元;懷孕滿4個月(16周)及以上至7個月(28周)以下流產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600元;懷孕滿7個月(28周)及以上引產的,按照生育人員的相關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
計劃生育手術費:人均限額補貼從120元至630元
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120元;放置或者取出皮下埋植避孕技術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120元;雙側輸卵管結扎或者復通術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400元;輸精管結扎或者復通術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630元。
生育津貼:計發基數×12÷365×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與工資不兼得,退休人員不計發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以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在職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用人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低于上年度沈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上年度沈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無法計算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用人單位,以上年度沈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津貼=計發基數×12÷365×產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