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那么2018年天津生育津貼最新政策是什么?天津生育津貼計算方法領取條件標準是怎樣的?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天津2018年產假多少天?
產假、生育假、陪產假,合法生育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98天產假外,還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共計128天。男方也可享受配偶陪產假7天,假期的每一天公司都要照常發工資給你,二胎也適用。
天津產假最新規定及生育津貼一覽
《通知》對增加產假的情形做了統一規定,如生育時遇有難產,應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此外,按照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增加產假30天;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
即天津產假128天=國家規定的98天+地方增加30天。
終止妊娠
懷孕的女職工如果終止妊娠(含人工終止),其所在單位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
對妊娠不滿12周的,給予產假15天;
對妊娠滿12周至不滿16周的,給予產假30天;
對妊娠滿16周至不滿28周的,給予產假42天;
對妊娠滿28周以上的,給予產假98天。
產假工資待遇
對于產假期間工資待遇問題,《通知》明確,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含人工終止),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同時,用人單位要按規定計算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如果高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生育津貼,應在規定或約定的日期將超出部分發放給女職工。
對于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產假期間工資,按女職工休產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除以30.4后乘以享受產假天數確定。如果女職工在本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時間尚不滿12個月,則按在本用人單位實際工作月份計算。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可以與女職工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在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中約定產假期間相關待遇發放的銜接辦法,但不得低于法定標準。
此外,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附:【天津】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已休滿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所需資料
一、生育津貼
1、《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