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問全面兩孩政策:何時執行?“搶生”怎么界定?
29日閉幕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晚間對外公布公報。其中提出將“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
剛剛宣布的全面兩孩政策,何時才能落地?對于“搶生”行為,該如何界定?生了兩孩的家庭,要不要退還獨生子女費?記者就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出如下梳理:
一問:政策落地分幾步?
對于全面兩孩政策何時實施,10月30日,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在答問時表示,要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的決策部署,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組織實施。
專家認為,全面兩孩政策的落地時間表,將以單獨兩孩政策為參照。
從單獨兩孩政策落地進程看,主要分為4個步驟:
第一步,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第二步,1個月后,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議案”。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
第三步,各省(區、市)政府在全面評估當地人口形勢、計劃生育工作基礎及政策實施風險的情況下,制定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報國務院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步,由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修訂地方性法規或作出規定,依法組織實施。
二問:最早何時執行?
從單獨兩孩政策執行情況看,國家未立統一時間表,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具體時間。
從初開始,各地陸續修訂《計劃與生育條例》。1月17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率先通過“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單獨兩孩政策開始進入執行階段。
記者統計,截至7月,除新疆、西藏外,全國29省區市已依法啟動實施了單獨兩孩政策。
在各地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法決定后,即日起正式實施。以北京市的情況為例,2月21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第九次會議上審議通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單獨兩孩政策自當天起在北京市正式施行。
所以,從過去的經驗看,全面兩孩政策很可能要等到所在省區市明年人大常委會召開后才能執行。
但也有專家預計,有了單獨兩孩政策制定的經驗,各地落實全面兩孩政策遇到的阻力會減小,進程可能會加速,不像單獨兩孩推行時有些省還在觀望。
三問:“搶生”如何界定?
還是要比照單獨兩孩政策執行情況來看。記者梳理其他省份政策及相關案件發現,對于“搶生”的界定主要是依據各地政策落地的時間,而不是全國人大通過審議的時間。
去年,浙江臺州的一則新聞具有典型性。當地黃巖區一對夫婦在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啟動單獨兩孩政策的當天,生下第二個孩子,被計生局認定為“超生”,需繳納20萬元罰款。
黃巖區計生局副局長黃學云認為,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同意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要求各省、自治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實施。浙江是在1月17日執行的,“如果孩子在這一天出生,就符合規定”。
6月,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司局負責人曾就此問題表態:對政策等待期中“搶生”兩孩的單獨家庭,如何認定處理應尊重各地的明確規定。
多地規定,對于在當地單獨兩孩政策正式實施前已經懷孕但尚未生育的“單獨”夫婦,政策規定可補辦再生育審批手續;但在政策實施前已經再生育的“單獨”夫婦,則要依照生育行為發生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處理,也就是將面臨處罰。
四問:要不要退還獨生子女費?
11月,河南鄭州一位女士遇到的“新鮮事”引爆網絡。她向社區申請二孩準生證時,卻被告知:想生二孩,必須如數退還此前享受的獨生子女費。工作人員表示,從6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后一直都是這么執行的。
河南規定,批準生育的簽定計劃生育合同書,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發給生育證。
然而,這一規定與此前國家部委通知有“打架”嫌疑。1月,國家衛計委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其中規定“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對于此事,《人民日報》5版評論認為,作為地方性法規,河南出臺的條例固然有在法定權限內因地制宜的權力,但在如此明白無誤的問題上做出與國家衛計委此前通知截然相反的規定,似有不妥。
最終,此事在國家衛計委的表態下畫上句點。
國家衛計委表示,個別省份由于有關條款尚未修改,僅在工作層面從寬把握,致使極少數地方出現要求再生育退還獨生子女獎勵費的事件。衛計委要求河南“做好協調工作,及時妥善處理,維護群眾權益,把好事辦好”。
10月30日,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五問:生了雙胞胎之后還能不能再生?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后,國家衛計委相關人士對北京晨報記者解釋說,如果“單獨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雙胞胎或多胞胎的話,那該家庭就不再適用此次的新政了。
各地也在地方法規中對于獨生子女做出界定。
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子女,如系雙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因此,根據現行規定,如夫妻已育有雙胞胎或多胞胎,在全面兩孩政策執行后,不能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