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平產、難產、剖宮產的:
可享受的待遇:
生育類別 | 4個月以下流產 | 4~7個月流、引產 |
定額醫療補償 | 800元 | 800元 |
生育津貼享受天數 | 15天 | 42天 |
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定額醫療補償待遇的:
可享受的待遇:
生育類別 | 流、引產 | 平產 | 難產 | 剖宮產 |
定額醫療補償 | 800元 | 800元 | 1200元 | 1800元 |
生育津貼=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基數÷30×生育津貼享受天數
報銷標準
女職工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結算,標準如下:
剖宮產1800元,助產分娩1200元,正常產(含順產、流產、引產)800元。分娩時每增加一胎,費用在該分娩支付標準基礎上增加20%。
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依法生育,且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男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的,按上述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補償。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
(1)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2)參保女職工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3)參保職工因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
(4)國家、省、市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報銷條件
參保并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并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職工,可按規定進行補償。
辦理流程
2017年8月1日起生育的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職工本人申報,待遇結算金額直接打入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關聯的銀行賬戶中。符合以下條件的生育女職工進行網上申報,其他情形的請攜帶相關申報材料到金華市社會保險和事業管理局的辦事大廳辦理現場申報。
1、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
2、符合法定條件生育;
3、在金華市區定點醫療機構因生育住院并經基本醫療保險結算了的。
符合條件的女職工請在生育次月20日后登錄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內容請根據申報材料上的信息如實填寫,申報成功20個工作日后可登錄網站查詢待遇核定金額,核定金額將打入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所關聯的銀行賬戶。其他情形的女職工和配偶未就業的男職工請在生育次月20日后到金華市社會保險和事業管理局的辦事大廳辦理現場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