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溫州生育保險報銷上限時間期限是多久?
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應當在產后或者術后3個月內向指定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和結婚證;
(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五)醫療費用收據等有關材料。
受委托代為申領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領人出具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溫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流產、引產、節育、復通手術待遇核準支付受理條件
在市社保中心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滿12個月,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申請生育保險待遇。
平產、剖宮產、助娩產待遇核準支付受理條件
在市社保中心參保生育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滿12個月,符合國家法定條件平產、剖宮產、助娩產生育的,申請生育保險待遇。
溫州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流產、引產、節育、復通手術待遇核準支付辦理材料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從確認懷孕開始(末次月經)時間的病歷
醫療機構出具的流產或引產時間證明
結婚證(計劃外流產提供)
醫療費發票
病歷、出院小結及住院費用明細匯總清單(計劃外流產提供)
平產、剖宮產、助娩產待遇核準支付辦理材料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
醫療診斷書、出院小結或病歷
溫州生育保險
溫州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流產、引產、節育、復通手術待遇核準支付辦理流程
流產、引產、節育、復通手術待遇核準支付辦理流程
平產、剖宮產、助娩產待遇核準支付辦理流程
平產、剖宮產、助娩產待遇核準支付辦理流程
溫州生育保險多少錢
溫州生育保險產假待遇: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引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享受9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5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3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4)生產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5)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6)生產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溫州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標準:
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月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工資÷30×產假天數。
女職工尚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以女職工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生育保險繳費不足12個月的,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實際繳費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