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那么濟寧社保轉移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辦理材料
1.社保關系異地轉入。
(1) 新就業單位招用工手續和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2)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2.社保關系異地轉出。
轉出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向轉出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由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在轉入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參保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個人持《參保繳費憑證》向轉入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3.轉入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社保關系所在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
4.原社保關系所在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5.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社保關系所在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保關系和資金后,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
注:參保人員在我市轄區內流動就業,只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系,不轉移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