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工傷保險單位按0.1%——0.95%的比例繳納,個人不繳費;失業保險按1%的比例繳納,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繳費比例為0.3%。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按20%的比例繳納。
各參保單位要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稽核并申報繳費基數,及時繳納7月份的社會保險費,同時核算1——6月份執行新繳費基數后差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以便為退休的人員計發退休待遇。因調整繳費基數,造成各參保單位未及時申報繳納7月份社會保險費的,應于8月底之前一次性足額繳納7、8兩個月的社會保險費(免征滯納金)。自9月份起,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分為四檔,分別為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200%、100%、60%,即16346元、10897元、5449元、3269元,原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執行的預測繳費基數自該文件下發之日起停止使用。
濟寧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個人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