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021年欽州社保官方網站登錄入口及個人賬戶查詢系統:http://zwgk.qinzhou.gov.cn/auto2530/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草案。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國(境)外人員來欽工作許可相關事務。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完善養老、工傷保險全市統籌辦法,組織實施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欽(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表彰獎勵、評比達標表彰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市表彰獎勵、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及承辦相關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擬訂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統一負責市級職責范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承擔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主要工作職能轉變為制定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行政審批標準以及監管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事中事后監管,提高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等。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明確取消、下放或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由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取消、承接和調整,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后續監管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屬于行政審批工作問題的,應及時向市行政審批局反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及時向市行政審批局通報相關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變化等引起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調整變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