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轉入:
1、攜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憑證》
2、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未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在我局的參保人員且戶籍不在廣西的,不能辦理轉入手續
轉出:
1、已停止參保且無欠費
2、攜轉出單位蓋章、本人簽字的《欽州市區參保職工異地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辦理材料
1、市內轉移,調出單位必須憑調函在當月辦理轉出手續;調入單位須持當事人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手冊》辦理轉入手續。
2、轉出本市的,調出單位必須在當月25號前持有關部門開出的調函、當事人社會保險手冊等辦理轉出手續,同時須提供調入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的名稱、銀行帳戶和基金接收函。
3、轉入本市的,調入單位須持當事人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手冊》、社會保險金轉移單。一寸免冠頭像相片一張等辦理轉入手續。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社會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