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太原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26號)規定。
從1月1日起,太原市職工社保以省統計局公告的上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按照省統計局提供的相關統計數據計算,2018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4783元(月平均工資為4565元)。
2019-2020年太原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13695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2739元/月)確定。
2019-2020年太原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個人繳2%;
2019-2020年太原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