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担侵嘎毠ぴ谝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太原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26號)規定。
從1月1日起,太原市職工社保以省統計局公告的上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按照省統計局提供的相關統計數據計算,2018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4783元(月平均工資為4565元)。
2019-2020年太原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13695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2739元/月)確定。
2019-2020年太原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個人繳2%;
2019-2020年太原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
太原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