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ㄔ诋惖剞D移過程中,申請是其第一步。如何申請社?ó惖剞D移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是本網站小編整理的異地社保轉移手續問題,僅供參考。
一、基本養老保險轉移
(一)本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往外地
本地參保人員到外地就業的,憑單位證明或參保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到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稽核中心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如有欠費,須先結清欠費)后,持此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養老保險關系。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稽核中心接到對方社保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發給對方社保經辦機構,同時按國家規定轉移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二)外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本地
外地參保人員到本地就業的,需先在本地參保繳費,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及復印件和外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到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稽核中心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稽核中心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手續。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
2、本地戶籍人員;
3、本地為其最后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地;
4、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
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稽核中心向對方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待收到對方社保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的資金后,辦結有關轉接手續。
二、基本醫療保險轉移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并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以下流程經辦:
(一)由本人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指定窗口辦理,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并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并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并按要求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憑證一式三聯。
2.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郵寄或送給新就業地經辦機構。
3、有個人賬戶的,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劃轉時需標明轉移人員姓名和醫療保障編號。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待遇。
(四)新就業地在收到憑證和個人賬戶余額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接續手續,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三、失業保險轉移
轉出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跨統籌地區遷出的,應攜帶本人《失業證》、寫出跨統籌地區轉移申請,到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經辦部門(人員)申請辦理跨統籌地區轉移手續。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經辦部門(人員)對失業人員的異地轉移申請應及時受理,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告知失業人員應到接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接收函。
3、失業人員開具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接收函后,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的業務經辦部門(人員)審核無誤的,簽署意見后,報業務主管部門(人員)審批。同時從當月停發失業保險金。
4、業務主管部門(人員)對失業人員的異地轉移資料審核無誤的,開具《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遷通知單》(表5-25)簽署審批意見。財務部門憑《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遷通知單》辦理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金額轉出手續,檔案管理部門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轉入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跨統籌地區遷入的,失業人員應攜帶本人《失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及跨統籌地區轉入申請,到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人員)辦理跨統籌地區轉入申請手續。經審查符合跨統籌地區轉入條件的,開出《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接收函》(表5-26)。
2、業務主管部門(人員)收到失業人員的檔案和失業保險金后,應通知失業人員重新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按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通知單》載明的有關事項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按轉入地標準計算。
3、跨統籌地區轉入的失業人員,從批準其跨統籌地區轉入后,按新登記失業人員的程序參加職前指導培訓班和申領失業保險金。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從其到業務經辦部門(人員)報到的次月起按月發放。按核定的領取期限需要補發失業保險金的,在第一個月發放失業保險金時一并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