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2019-2020年大同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26號)規定:從1月1日起,大同市職工社保繳費基數將根據以省統計局公告的上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的企業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13695元/月)確定,下限按照山西省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2739元/月)確定。
2019-2020年大同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5%,個人繳2%。
今年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0%降至16%。
2019-2020年大同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