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職工調離市社會保險統籌單位或經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轉入的,可向市社保局保險關系科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
一、所需資料
(一)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轉入的證明及其開戶銀行和帳號。
(二)屬調動的提供調令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其它原因辦理轉移的,提供異地戶口薄和身份證復印件。
(四)《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二、辦理程序
(一)單位應在調出當月為該職工辦理次月停保手續。
(二)單位或個人提出轉出申請。
(三)經審核,凡符合條件的當場給予以辦理。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四)轉出辦理完畢,由經辦人提供《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清單》給申辦人。
(五)申辦人可在兩個月后憑“清單”到轉入地查詢到帳情況。
三、其它事項
(一)職工在市級統籌范圍調動,不用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只需原單位辦理減員,新單位于次月申辦增員。
(二)職工辦理轉出手續,必須繳清單位和職工欠繳的社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