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三亞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5月1日起,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此次調整是根據海南省統計局公布的2018年我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8448元,月平均工資為5704元而進行的。
2019-2020年三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2018年1月至12月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8年海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300%(17112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8年海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60%(3422.4元/月)確定。
2019-2020年三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8%,個人繳2%。
自5月1日起,海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單位繳費比例統一降為16%。
自5月1日起,海南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降為0.5%,繼續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
2019-2020年三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