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2015三亞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及三亞社保繳費比例。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按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征繳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通知》,從7月起,各參保單位以職工實際月工資總額作為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依據。如職工月工資總額低于度海南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2529.6元/月),應以2529.6元為繳費基數;職工月工資總額高于海南省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12648元/月),應以12648元為繳費基數。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時,如參保單位職工個人月工資總額低于2529.6元,且按此基數繳費確有困難的,須由單位提供申請書、承諾書、原始工資發放憑證等資料送市局保險關系管理科審核后,以按員工個人實際月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529.6元),但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度海南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5%,即1897.2元。這是2015三亞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及三亞社保繳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