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生活補貼。參照所在團場機關或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工資收入水平,確定“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實行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從2015年9月1日起,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西部地區每人每年2.5萬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每人每年3.5萬元),兵團一師、三師、十四師參照南疆四地州標準執行。工作生活補貼費用按實有人數劃撥至各師財政(務)局,工作生活補貼費用不足部分由各師財政(務)承擔。2016年中央財政將對西部地區調標進行補發,補發范圍為人社部發〔2016〕41號文件印發時(2016年4月22日)仍在崗的國家計劃內“三支一扶”人員。
(二)社會保險!叭б环觥比藛T參加兵團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并按照年度標準逐年增長進行調整。兵團在崗“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單位繳費由各師、團場和用人單位承擔,納入各師、團場和用人單位年度財政(務)預算,個人繳費由各師、團場和用人單位從“三支一扶”人員個人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原則上由各師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統一辦理志愿者社保賬戶、費用繳納等相關工作。兵團“三支一扶”辦統一為“三支一扶”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費統一從兵團本級預算安排的“三支一扶”工作經費中支出。
(三)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兵團面向社會考錄公務員,拿出10%以上職位計劃,定向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等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兵團事業單位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用。家庭困難“三支一扶”人員可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相應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所在師衛生行政部門幫助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有關手續,確保順利參加考試。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報名參加兵團大學生“連官”計劃,符合條件的可優先選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支教人員,報考兵團“特崗教師”的,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聘用。
(四)安家補貼。從2016年起,中央財政按照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費補貼!叭б环觥比藛T享受服務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伙食補貼政策,不設集體食堂的單位為大學生提供做飯條件。
(五)學習深造。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符合相應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六)培訓培養。2016年起,全國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專項培訓計劃。兵團“三支一扶”辦每年為“三支一扶”人員提供不少于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各師派人接往服務單位。服務單位結合崗位,實施崗位成長培養計劃,明確幫扶導師、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促進“三支一扶”人員在實踐中成長成才。
(七)創業扶持。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有創業意愿的,享受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孵化等創業公共服務,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等扶持。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在“互聯網+”、電子商務領域網上創業,經工商注冊登記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注冊登記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八)就業服務。服務期滿人員較多的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應至少組織一場專門的崗位對接活動,向國有企業、大型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推薦服務期滿人員。兵師兩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服務期滿人員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實現靈活就業的服務期滿人員,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服務期滿未能及時就業的人員,作為重點服務對象享受崗位信息、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參加工作時間按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九)戶檔管理。戶口可由指定機構統一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愿轉回原籍。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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