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治區公務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西藏“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間可以參加當地的符合各類專業技術報名資格條件的考試;享受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和疾病住院醫療保險。參保經費由自治區財政廳承擔,并對承保機構實行政府采購;自治區政府鼓勵“三支一扶”人員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活補貼標準從原來的二類區1100元、三類區1200元、四類區1300元上調為二類區2800元、三類區3000元、四類區3300元。服務期滿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在進入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單位后,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并落實社會保險等的接續;對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對服務期內連續三年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
經費保障
(一)“三支”服務生。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待遇包括生活補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3項,費用由縣財政負擔,其中,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800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應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個人生活補貼中扣除繳納。
(二)“支企”服務生。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待遇包括生活補貼和社會保險兩項。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縣財政負擔1500元,用人企業負擔不得低于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按規定為服務生辦理社會保險。
服務期滿后的就業及待遇
服務期滿后,“三支”人員經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規定,在鄉鎮事業單位自然減員的空崗中擇優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執行當地事業單位同期同類人員工資標準,服務期限合并計算為工作年限。支企人員服務期滿后,用人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和支持服務人員繼續留用,服務期滿后企業未留用或不愿在企業工作的,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考時,可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的相關優惠政策。
有關優惠政策
對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子女及二女結扎戶子女,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證明及《獨生子女證》、《二女結扎證明》等證件,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加分后分數達到“三支”崗位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按照本人的報考崗位一并予以錄取,不占用已經確定的招募指標。
2019新疆三支一扶報考條件
時間:2023-09-16 09:0:032019內蒙古三支一扶報考條
時間:2023-09-18 14:0:282019西藏三支一扶報考條件
時間:2023-09-18 03:0:052019寧夏三支一扶報考條件
時間:2023-09-13 1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