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每個父母來說,孩子的教育問題,一定是他們最關心和擔憂的一點。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學,卻不知道有什么樣的條件和流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外地戶口上學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行為,努力讓每一個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2〕11號)《延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2〕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保障中小學學位供給,規范招生入學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免試、劃片、就近入學”原則。免試入學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各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和選拔性招生。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實行“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原則。實行“三對口”劃片入學辦法,即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相一致。因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等形式造成的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住房產權不一致者,各中小學校要依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學位情況和入學需求等統籌考慮。非安塞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各中小學校依據學位情況,在滿足學區內適齡兒童(戶籍生)入學基礎上,按照政策性照顧學生(兒童)、非安塞城區戶籍但在城區學校就讀學生(兒童)、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的順序安排學位,額滿為止。同等條件的情況下,安塞區戶籍學生優先。
(二)嚴格招生計劃和班額。實行計劃招生,班額一律控制在50人以內(含50人),有條件的學校可控制在標準班額(小學45人,中學50人)。各中小學校的招生計劃班數要報區教體局審批備案。未經同意,不得突破招生計劃和班額。
(三)壓實主體責任。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堅持“屬地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區教體局及區招生辦統籌管理。各中小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履行招生入學工作的主體責任,校長是第一責任人。
(四)加強學生分班管理。義務教育學生實行均衡編班,學校不得以特長班、特色班、課改班、實驗班、尖子班、興趣班、國際班等名義變相舉辦重點班。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班額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編班、配置教師。
(五)規范學籍管理。各中小學校要按照區教體局的規定,及時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嚴格落實“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人籍一致”的規定。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生學籍,不得擅自刪除學生電子學籍信息。對于送教上門形式招錄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未經招生平臺招錄,學校不得擅自建立學籍檔案。
(六)依法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鎮街及其中小學校,要加大義務教育法規政策宣傳,引導家長及其他監護人按時送其子女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各方責任,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共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七)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具有學習能力,能夠到普通中小學就讀的,學校要接受其入學就讀;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動員其到特殊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普通學校就讀的,由各鎮街及學校負責進行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
(八)落實相關優待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和傷殘警察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以及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在8月21日前統一到區招生辦備案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生入學對象
(一)初中七年級入學對象:具有安塞區學籍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二)小學一年級入學對象: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未滿6周歲的兒童不得提前入學。已入小學或已建立小學學籍的學生,不得再按一年級新生報名入學,由此造成人籍不符,影響到學生今后升學及各類考試的情況,責任由家長自負。同時追究接收學校的審核責任。適齡兒童少年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到當地鎮街政府審核批準后備案。
四、招生入學辦法
(一)初級中學
1.各鎮初級中學
各鎮中心小學與村級完全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就近升入轄區內對應的初級中學。各中學不得跨鄉鎮招生。
2.城區初級中學
(1)招生入學對象。一是城區范圍內的小學在校在讀的六年級學生;二是學位許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城區戶籍,現不在城區小學就讀、要求回城區就讀的六年級學生;三是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等。學校不得招收非六年級畢業學生、初中在校學生和無學籍學生入學。
(2)招生入學范圍(詳見附件2)。
(3)招生入學流程。城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采取登記方式,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是政策宣傳(8月16日—8月18日)。由各小學負責,向在校六年級學生及家長發放宣傳資料、告家長書,或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告知六年級學生家長準備好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和務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備查。將宣傳資料發放六年級學生家長并進行簽字確認后,交回本校備查。確保每一位六年級學生家長知曉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在做好學校宣傳工作的同時,在區政府網站、主流媒體進行有關政策、工作日程安排等全方位宣傳。確保政策和操作的公開透明,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申請登記(8月19日—8月21日)。選擇在城區中學就讀意愿的學生,應先在對應學區的中學提交資料(學籍信息卡、戶口簿、居住證明、購房、租房等材料);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回籍就讀的六年級畢業生等,一律先向區招生辦提交資料(學籍信息卡、戶口簿、居住證明、購房、租房、務工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材料),審核通過后領取報名條。其法定監護人在8月19日上午八點至8月21日下午六點前,登錄延安市安塞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ansai.gov.cn/),點擊安塞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系統,進入相關頁面進行注冊。學生進入系統需填報完整的入學相關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經網上申請的一律不予錄取。每一名六年級學生限報城區范圍內一所學校,多報或未報按自動棄權處理。報名學生要在網上如實上傳戶籍、房產等信息,其中:(1)戶籍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戶主、入學學生信息;(2)房產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房屋產權證編號等信息,無房屋產權證要上傳正式購房合同編號信息或宅基證、安置卡信息;(3)上傳父母與入學學生的“全家!辈收;(4)上傳學生二寸彩照。六年級畢業學生及其監護人網上申請學位后,需在8月21日前到所申請學位的中學提交以下材料:
(1)全家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
(2)住房產權證明材料、實際居住證明材料(購房合同及購房交費交稅發票、拆遷安置協議及房屋安置協議等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實際居住的相關物業、水、電、氣交費票據等材料);
(3)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法定監護人結婚證(僅限監護人與學位申請學生戶籍不同本的,原件與復印件);
(5)申請入學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舉證材料。
逾期學校不再受理,一切后果自負。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由法定監護人確認。如因填報不重視或不認真,造成信息錯填、漏填或因弄虛作假等原因導致無法注冊、無法錄取等,責任由其法定監護人負責。
三是信息核查(8月22日—8月23日)。核查工作分兩步實施:先由招生學校組織專人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村組、房產部門等進行初審。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遷入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產要求:一是房產證辦理時間或購房后實際居住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二是房產規劃用途為住宅(下同)。招生學校初審后,按錄取批次分類整理匯總,再由區教體局組織人員進行復審。如果學生及其監護人填報信息、提供證件與實際不符,學校有權取消其在該校入學資格。由入學新生監護人負責返回戶籍地所屬學校就讀。
四是確定入學(8月24日—8月26日)。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入學登記原則,商鋪、商業門面房、儲藏室、車庫、地下室、廠房等其他非居住房產和租賃居住房等,不作為學生入學的房產依據。屬集體戶,但監護人在學區內無房產的,按第五批次處理,F役軍人、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和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以及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和安塞區戶籍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學區內申請學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時,全部錄;學區內申請學位的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時,依據以下規則,有序安排入學。
第一批次:學區內行政村戶籍。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在學區內行政村的,按新生戶籍登記(遷入)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
第二批次:學區內有戶有房。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在學區內,且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有有效住宅房的,以房產為依據,按房產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為:1.有房產證的有效房產(獨立房產、共有房產);2.無產權證的有效房產:自建房(以建房許可證辦理時間為依據)、商品房(以全額付款發票最后一張的開票時間為依據)。
第三批次:學區內有戶無房。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在學區內,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無有效住宅房,但實際居住的。招生順序為:1.三代共居的,以房產為依據,按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同第二批次);2.無房產但實際居住的,以戶籍登記為依據,按新生戶籍登記(遷入)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
第四批次:學區內無戶有房。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在安塞城區,但不在學區內,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有有效住宅房的,按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同第二批次)。
第五批次:學區內無戶無房。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優先依次安排安塞城區戶籍、各鄉鎮戶籍的學生。
在第四批次招生完成后,如果學區內招生學校的計劃已完成,學生依據在區政府網站上公布的學位情況,選擇一所學校申請學位,由區教體局會同招生學校錄取。如不服從統一派位的,不再安排學位,學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以上批次學生入學,家長須按照招生學校要求提供相關證明信息資料等,學校審核確定錄取學生名單,經區教體局復審,報安塞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由錄取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印章),并通知學生及家長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登記、報名、學籍注冊手續。家長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簽字確認。如未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注冊,逾期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自負。
錄取結果要在招生學校門口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錄取學生的姓名、性別、學籍號、戶籍、家庭住址(需與房產證標注一致)、畢業學校、招生對象細化分類等,并加蓋區招生辦和學校公章,全面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為保護學生個人信息,公示時學籍號、家庭住址等信息需進行技術處理。
五是注冊和入學教育工作(8月27日—8月28日)。8月27日起,各學校為新生辦理入學登記、報名等手續,建立入學檔案,開展入學教育工作。8月29日正式上課。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建立工作。
(二)小學
1.鄉鎮小學
各鄉鎮公民辦幼兒園大班畢業的適齡兒童,就近升入其轄區內小學。各小學不得跨鄉鎮招生。
2.城區小學
(1)招生入學對象。一是安塞城區公民辦幼兒園大班畢業的適齡兒童;二是在學位許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安塞城區戶籍,未在城區幼兒園畢業的,要求回城區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三是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等。
(2)招生入學范圍 (詳見附件2)。
(3)招生入學流程。城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采取登記 方式,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是政策宣傳(8月16日一8月18日)。由各幼兒園負責,向在園大班適齡兒童家長發放宣傳資料、告家長書,或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家長準備好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和務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備查。確保每一名適齡幼兒家長知曉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在做好學校宣傳工作的同時,在區政府網站、主流媒體進行有關政策、工作日程安排等全方位宣傳。確保政策和操作的公開透明,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網上申請登記(8月19日-8月21日)。選擇在城區小學就讀意愿的適齡兒童,應先在對應學區的小學提交資料(戶口簿、居住證明、購房、租房等材料);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回籍就讀的適齡兒童等,一律先向區招生辦提交資料(戶口簿、居住證明、購房、租房、務工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材料),審核通過后領取報名條。其法定監護人在8月19日上午八點至8月21日下午六點前,登錄延安市安塞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ansai.gov.cn/),點擊安塞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系統,進入相關頁面進行注冊。學生進入系統需填報完整的入學相關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經網上申請的一律不予錄取。適齡兒童限報城區范圍內一所就讀學校,多報或未報按自動棄權處理。適齡兒童的監護人要在網上要如實上傳戶籍、房產等信息,其中:(1)戶籍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戶主、入學兒童信息;(2)房產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房屋產權證編號信息,無房屋產權證的要上傳正式購房合同編號信息或宅基證、安置卡信息;(3)上傳父母與入學兒童的“全家!辈收;(4)上傳適齡兒童二寸彩照。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網上申請學位后,須在8月21日前向申請學位學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全家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
(2)住房產權證明材料,實際居住證明材料(購房合同及購房交費、交稅、發票、拆遷安置協議及房屋安置協議等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實際居住的相關物業、水、電、氣交費票據等材料);
(3)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法定監護人結婚證原件與復印件(僅限監護人與學位申請兒童戶籍不同本的);
(5)申請入學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舉證材料。
逾期學校不再受理,一切責任后果自負。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由法定監護人確認。如因填報不重視或不認真,造成信息錯填、漏填或因弄虛作假等原因導致無法注冊、無法錄取等后果,責任由其法定監護人負責。
三是信息核查(8月22日-8月23日),核查工作分兩步實施:先由招生學校組織專人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村組、房產部門等進行初審。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遷入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產要求:一是房產證辦理時間或購房后實際居住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二是房產規劃用途為住宅(下同)。招生學校初審后,按錄取批次分類整理匯總,再由區教體局組織人員進行復審。如果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填報信息、提供證件與實際不符,學校有權取消其在該校入學資格,由適齡兒童監護人負責申請到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公民辦小學就讀。
四是確定入學(8月24日—8月26日)。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入學登記原則,商鋪、商業門面房、儲藏室、車庫、地下室、廠房等其他非居住房產和租賃居住房等,不作為學生入學的房產依據。屬集體戶但監護人在學區內無房產的,按第四批次處理。要優先安排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和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以及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
城區小學申請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時,全部錄取;申請學位大于招生計劃時,依據以下批次有序安排入學。
第一批次: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共同具有學區內戶籍且在同一個戶口簿上,其家庭住房在學區內,且實際居住地與房產信息一致。
第二批次: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共同具有學區內戶籍且在同一個戶口簿上,其家庭住房在學區內,住房為未辦理房產證的自購商品房(須提供購房合同、交款收據)、小產權房(須提供購房合同、交款收據),村民、居民自建房(須有土地、規劃部門審批的手續或宅基證等),房屋產權為法定監護人。
第三批次:在學位許可的前提下,有序確定第三批次的適齡兒童入學,錄滿為止。
(1)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共同具有學區內戶籍且在同一個戶口簿上,雖然在學區內沒有住房,但實際居住的。
(2)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在同一個戶口簿上,戶籍不在學區內,但在學區內有住房且實際居住的(住房必須有房產證,且與法定監護人相一致);
第四批次:戶籍不在學區內,但在學區內居住并辦理居住證,以及在學校周邊經商或租居、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子女等,依據學位情況安排入學。
以上批次學生入學,家長須按照招生學校要求提供相關證明信息資料等,學校審核確定錄取學生名單,經區教體局復審,報安塞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由錄取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印章),并通知學生及家長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登記、報名、學籍注冊手續。家長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簽字確認。如未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注冊,逾期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自負。
錄取結果要在招生學校門口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錄取學生的姓名、性別、學籍號、戶籍、家庭住址(需與房產證標注一致)、畢業學校、招生對象細化分類等,并加蓋區招生辦和學校公章,全面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為保護學生個人信息,公示時學籍號、家庭住址等信息需進行技術處理。
五是注冊和入學教育工作(8月27日-8月28日)。8月27日起,各學校為新生辦理入學登記、報名等手續,建立入學檔案,開展入學教育工作。8月29日正式上課。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建立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了確保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順利實施,特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政府辦、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區公安局、衛健局、信訪局、司法局和真武洞街道辦、金明街道辦、白坪街道辦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安塞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體局,區教體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制定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對各校登記的適齡兒童、少年提供的入學資格證明材料進行隨機抽查與甄別指導,建立聯席會商機制,及時處置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情況。相關學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機構,按照區教體局的統一安排和部署,抽調專人負責新生報名、入戶調查、政策解答等事宜,確保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順利實施。
(二)積極推進招生入學制度改革。今年依托中小學校統一招生平臺,實行網上申請學位,網上錄取。區教體局及其中小學校要充分依托招生平臺,優化簡化招生流程,組織做好網上報名的宣傳、招錄和服務等工作。對于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各中小學要提供線下報名服務,協助家長網上報名,指導家長如實提交信息資料,嚴禁學校誤導家長。家長如自行提交失實信息資料等,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深入推進陽光招生。各中小學校要制定學校招生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流程、咨詢方式、電話、日程安排等。城區各中小學校的招生方案請于8月16日前報區招生辦備案,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做到信息公開透明。
(四)嚴肅招生“十條紀律”。一是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二是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三是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四是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五是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六是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七是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八是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九是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排名,宣傳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十是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五)嚴格執紀問責。嚴格落實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對有違規違紀招生行為的學校,實行年終考評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強化督導檢查。區紀委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加大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督導檢查,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來電,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效化解矛盾。各鎮街、教體、網信、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教育咨詢公司、社會自媒體及其他社會第三方組織參與的違規招生、虛假宣傳等破壞教育生態行為,對騙取群眾承攬上學的“學托”“中介”等違法行為,教體、公安部門要依法予以嚴懲。區教體局和各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引導學生和家長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落實好測溫、掃碼和通風消毒等相關防疫規定。
達州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50廣安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59宜賓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11南充小升初擇校政策,可
時間:2023-11-25 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