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每個父母來說,孩子的教育問題,一定是他們最關心和擔憂的一點。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學,卻不知道有什么樣的條件和流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外地戶口上學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一、嚴格落實入學政策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優化簡化入學流程,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路。要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基本要求,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僅憑居住證入學。嚴禁要求隨遷子女家長提供學前教育完成證明、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政策年齡證明、戶籍地無人監護證明等非必要證明。
二、做好入學安置
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兩為主,兩納入”的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入學;要進一步加強城鎮學校建設,擴大學位供給,滿足當地戶籍適齡兒童和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確保“應入盡入”、就近入學;要統籌協調各學校,避免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在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情況下,縣市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將隨遷子女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要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在參與報名、搖號等環節一視同仁,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有平等入學權利;要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本地教育發展規劃,將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
三、規范學籍管理
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隨遷子女的數量、分布和流動趨勢,為隨遷子女入學、轉學和升學提供“一條龍”服務。對學生異動情況進行及時登記造冊,詳細核實和記錄相關情況,做到轉入、轉出、休學、復學等情況清楚,相關證明材料齊全,手續完備,操作規范。同時及時在網上審核隨遷子女學籍異動信息,做到隨時發生,隨時辦理。
四、加強教育關愛
各縣市區和學校要按照“兩同等、兩優先”的原則,加強對隨遷子女的教育教學管理。一是在教育教學上同等待遇。針對隨遷子女地域文化背景的不同,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因人施教、分類要求、分層指導,有針對性地對隨遷子女進行教育。二是在學校管理上同等待遇。各學校要在評優評先、考試升學、文體活動、團隊組織等方面,對隨遷子女與本地學生同等安排。三是在助學幫困上優先安排。鼓勵社會各類團體對隨遷子女進行專項的助學幫困活動,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四是在家校聯系上優先考慮。建立教師與隨遷子女談心制度,及時了解隨遷子女日常生活,加強與家長溝通,引導他們科學育兒,緩解隨遷子女因為環境變化而產生的心理壓力,拉近隨遷子女與本地學生之間的心理距離,促進隨遷子女健康成長。
五、開展專項檢查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隨遷子女入學專項檢查工作,加強對隨遷子女重點流入地區的督導檢查。市教育局將建立通報和約談制度,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不力、群眾意見較大的地方,責令限期整改。省教育廳將根據各地隨遷子女就學情況,隨機選取部分縣(區)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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