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多少?什么時候發放?2018年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及新規一覽,具體內容詳解請看下文。
廣東高溫補貼最新標準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景l放時間】:5個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哪些人群可領高溫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
①從事露天崗位工作
②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后者一般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里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措施》還對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實行特殊工時的高溫津貼發放辦法作出規定。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及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發放高溫津貼;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這兩種特殊工時的高溫作業人員,則要按月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1、廣東省今年高溫補貼是多少,補幾個月?
【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臺的《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和《關于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本月開始實施。兩條例明確規定,廣東省高溫津貼發放的時間為每年6月至10月間,每人每月150元。對于需發放高溫津貼但沒有執行的用人單位,將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2、國家規定在什么條件下要發放高溫補貼?
【答】: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3、廣東省的保安工作有沒有高溫補貼?
【答】據《關于公布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在崗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標準在每年6月至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列支;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