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那2020最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具體哪些優惠呢?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要求,高質量完成我市“兩直”資金直補工作,根據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部署要求,結合臺州實際,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多方籌措,統籌安排補助資金
積極統籌上級補助和自有資金,加大穩崗紓困補助力度,幫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實現保就業、;久裆,穩住經濟基本盤。
(一)上級補助資金。中央“兩直”資金和省級補助資金由省財政按因素法下達各縣(市、區)。各地可以統籌安排“抗疫相關支出、特別轉移支付、省級存量資金安排”三個涉企因素的相關資金,優先用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崗紓困。
(二)地方安排資金。各地按照省里部署,根據當地財力可能,通過盤活存量資金、壓減支出等方式“添把火”,統籌各級資金,形成疊加放大效應,擴大“兩直”政策受益面。補助資金由企業所在管轄地負責落實。
二、科學合理,確定補助對象
(三)科學制訂補助條件。底前設立且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1.度納稅額大于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度無納稅,但屬于特定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具體行業由各地參照省、市指導意見,結合當地防疫指揮部復工復產負面清單予以明確。
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判定標準》(GS46—2018)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是指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依法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個人。
(四)確定補助對象。各地充分運用市場監管、稅務、人社等部門提供的數據,進行線上大數據篩選,并對自主申報的市場主體,組織力量認真核查,同時建立糾錯補正機制,務求補助對象全面精準、不錯不漏。
(五)不予補助情形。除省專班確定的“兩直”不予補助情形外,我市對不予補助情形補充如下:
1.集體企業不納入補助范圍;
2.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及限額以上服務業個體工商戶不納入補助范圍。
具體見附件。
三、明確標準,規范資金使用
(六)明確補助金額。
1.度納稅額大于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補助標準:小微企業每戶1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0.3萬元。
2.度無納稅,但屬于特定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補助標準:小微企業每戶0.8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0.2萬元。
(七)規范補助資金用途。補助資金使用要符合有關規定,不得用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應優先用于以下支出:
1.繳納員工的社會保險費;
2.支付生產經營房屋租賃費;
3.支付生產經營性貸款利息;
4.支付生產經營性水電氣等費用;
5.其他符合紓困政策的相關支出。
(八)政策宣傳(7月16日至7月19日)。各地要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有關媒體、手機短信等多種途徑宣傳和推送政策,發布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資金補助自主申報條件、申報期限和申報渠道,做到市場主體應知盡知。
(九)自主申報(7月17日至7月20日)。各地要做好線上自主申報工作。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通過公眾號、門戶網站等入口,在“兩直”資金補助自主申報系統上進行申報,申報期限截止后申報通道自動關閉。
(十)名單核查(7月18日至7月21日)。根據“邊申報邊核查”原則,各地定期匯總核查申報名單。要全力發動部門、鄉鎮(街道)、網格員等多方面力量,通過部門聯動集中核、線上線下同步核、部門鄉鎮(街道)“背靠背”核等多種手段,確保核查工作快速、全面、精準。申報名單由企業所在管轄地負責核查。
(十一)名單公示(7月22日至7月24日)。將最終確定的補助標準、補助對象和補助金額,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要暢通反映渠道,對反應的問題要認真查實,及時反饋。對于公示名單內核查后確實不符合補助條件的市場主體及時予以移出。
(十二)補助申領(7月25日至7月27日)。公示結束后,各地及時通過“小微通”平臺上傳補助對象名單。通過多種渠道將補助申領方式、流程通知補助對象,指導幫助完成“小微通”的賬號注冊、電子執照申領、銀行賬戶核對、信息補錄等操作。
(十三)資金直達(7月28日至7月30日)。各地要加強國庫支付系統與“小微通”平臺技術對接保障,確保資金快速準確兌付。要加強財務兌付保障,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的銀行賬戶。
(十四)對賬核驗與清算(8月初)。財政、人行等有關部門按照現行國庫集中支付規定,做好補助資金對賬和清算工作。
五、公開透明,強化全程監督
(十五)建立臺賬。各地要對“兩直”資金補助對象實行實名登記并建立臺賬,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將資金直接發放給補助對象,確保資金流向明確、賬目可查。
(十六)全程監督和專項審計。各地按照“全程督”要求,圍繞對象確定、部門核查、資金兌付等環節,綜合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數據安全加密,全程信息留痕,實時動態監控。強化審計監督,把補助資金的撥付、資金的績效等作為審計重點。
六、加強領導,確保工作平穩有序
(十七)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臺州灣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管委會要切實統一思想認識,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整合精干力量,結合實際細化“兩直”工作方案,明確每個階段任務目標、進度安排和時間節點,確保組織到位、實施到位、核查到位、兌現到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牽頭抓總、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查,宣傳部門要周密做好政策宣傳,財政部門要配合做好平臺系統對接、落實好補助資金,稅務部門要及時提供并核實納稅等數據,經信部門要配合開展小微企業指導服務,發改、人社、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及時提供失信、環境違法、安全生產等不良記錄名單,其他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數據提供、查詢、比對和核實;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基層組織作用,把工作開展和“三服務”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核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兩直”工作順利完成。
(十八)確保平穩有序。各地要積極發揮維穩、信訪、網信等部門力量,加強風險評估,提前制訂應對預案,做好宣傳引導、輿情監測和預判研判,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各類矛盾問題點位,確保平穩有序推進;要積極做好政策解讀答疑,妥善處理各類投訴申訴,有效化解矛盾問題;要及時處置爭議,明確反映渠道和應對辦法,落實專人負責和接待處置,對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對發現的苗頭第一時間介入,避免引發群體性問題。各地對特殊對象提出的政策訴求要認真研究,根據實際情況穩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