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依據我省《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推出十項應對疫情穩就業扶持政策,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十項應對疫情穩就業扶持政策包括吸納就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職業培訓補貼、以工代訓補貼、失業保險穩崗補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青年見習補貼、創業補貼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就業重點人群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屬各縣區人社部門咨詢及申報。
具體補貼條件、范圍及額度如下:
一、吸納就業補貼
拓寬招工渠道。加大企業復工復產用工保障力度,精準摸查企業用工需求信息,及時發布,推進線上供求匹配對接和遠程招聘。挖掘本地供給潛力,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對防疫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條件的市、縣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1000元/人。對提供職業介紹并成功介紹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200元/人的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以上兩項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
二、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作用,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
三、職業培訓補貼
支持企業開展線上職業培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崗前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和學徒制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企業可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通過自有網站、第三方培訓平臺等途徑開展線上理論課培訓,做好線上培訓考勤記錄,留存理論授課全程視頻材料,作為申請補貼的依據。人社部門將對培訓過程監管,確保培訓真實性。
對企業職工參加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培訓的(以下簡稱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分別給予企業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訓補貼;對開展高級工及以上本等級技術技能知識更新培訓的,原則上補貼標準不高于同等級補貼標準的80%。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訓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參加崗前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的,分別給予企業1000元/人、1500元/人培訓補貼。
四、以工代訓補貼
將所有參保企業納入以工代訓補貼范圍。對所有參保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省級財政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開展以工代訓天數計算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解決。
五、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由不高于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六、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減免時限和范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對應屬期內各類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征收對應屬期內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
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 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減免工作由省人社廳會同省統計局、省稅務局確定名單開展企業劃型,并將劃型結果上報和向社會公告。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企業劃型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一致。社保經辦機構依據劃型結果,在金保工程信息系統中完善企業類型標識及繳費參數設置。稅務部門依據當期計劃完成社會保險費征收。
七、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自2020年2月起,各統籌地區要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鹗罩е虚L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實施減征期間,職工個人繳費及個人賬戶劃入政策不變。
八、青年見習補貼
青年見習計劃對象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根據優勢產業發展和青年見習需求,常態化開發見習崗位,要調動相關部門單位積極性,充分挖掘企業用人市場潛力,見習單位和崗位不設數量限制,以有用人需求的單位為重點設立見習單位,鼓勵優先吸納本地區具有一定行業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作為青年見習單位。
見習單位應合法經營,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能夠持續提供一定數量要求的見習崗位,委派專人負責見習人員工作指導。能夠為見習人員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補助,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崗位應符合青年實踐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識、技術、技能含量和業務內容,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見習期限一般為3-12個月,具體可根據見習人員特點和崗位要求合理確定。見習期滿,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依法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對吸納符合規定人員參加見習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的50%給予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含)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提高至60%,見習補貼不超過12個月。
九、創業補貼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給予重點群體創業補貼。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5000元、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6000元,對首次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0元、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3000元。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和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分別與就業困難人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補貼標準相一致。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初創主體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吸納一人給予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最高額度20萬元。
十、就業重點人群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培訓期間給予個人15元/天生活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