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妁綴合。過去未婚男女除了坦州、橫欄、民眾、五桂山個別地方通過對歌相識相戀之外,大多由媒人介紹綴合。即使民國時期逐漸興起自由戀愛結婚之風,但發展到談婚論嫁時仍物色一個婦人從中疏通。這個人一般在婚禮中充當“大妗姐”或“妝嫁娘”。
送“利是”(紅包)。男女雙方同意結婚后,男方擇日向女方送訂婚信物及其他禮物。石岐人稱男家禮物出門時為“出盒”,女家由兄弟接受禮物,稱“開盒”。部分沙田區稱此禮為“拿茶葉”。
送年生。議訂婚期前,男方再次送小龍鳳餅、茶葉、椰角、油煎粉角等禮物及聘金和一對新人的出生年庚到女家,俗稱“送茶禮”。
哭嫁。解放前中山沙田地區的待嫁女,在結婚前幾日要找幾位要好的未婚少女同吃同住,于晚間用咸水歌調唱哭嫁歌,又稱“嘆嫁歌”。解放后此俗已廢。
出閣。新娘出嫁當日子時,女家請子孫齊全的婦人在門口替新娘梳頭,用柚葉煲水沐浴。早上吃其嫂或母親煮的糖面條,換上嶄新的嫁衣裳,由父兄打開大紅雨傘遮著新娘出門,母親或妝嫁娘則在門口向空中及新娘傘頂撒米,表示吉祥。
迎親?箲鹎埃⑸诚、小欖等地的迎親是由男家租備花轎,挑著龍鳳禮餅、豬肉、鮮活魚雞等聘禮擔,由新郎親自到女家迎娶新娘。水網地區則用船艇迎娶。解放后各地都以車代步,花轎已廢棄了。
過火盆,又稱“火”。解放前,當新娘乘坐的花轎到達男家門前時,候在門前的新郎敲開轎門,由妝嫁娘或所謂有福氣的中年婦人背著或扶著新娘跨過點燃禾稈的火盆進門,寓新娘進門后旺夫益子之意。
拜堂。新娘在新房中稍事休息后,由陪嫁娘帶到廳堂,與新郎共拜天地及祖先神位,然后向翁姑和長輩敬茶,同時接受長輩的贈品。
擺喜酒。俗例嫁娶雙方均要舉辦婚禮酒席酬賓,否則遭非議,此為陋俗,解放后至70年代末曾廢止。80年代起此俗復興。
回門(又稱請新女婿)。新娘在婚后的第二天要回娘家,新郎攜整套豬內臟、“雙飛”豬肉、鮮魚及酒等禮物陪同前往。女家設晚宴招待新女婿,宴罷新婚夫婦便返回夫家。
請新岳父(又稱請親家)。男家于婚后擇日宴請岳父母及妻舅等女家主要的長輩。
蘇州過年有什么風俗傳統活
時間:2024-03-02 03:0:31常州過年有什么風俗傳統活
時間:2024-03-02 03:0:03徐州過年有什么風俗傳統活
時間:2024-03-02 03:0:14無錫過年有什么風俗傳統活
時間:2024-03-02 0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