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托媒提親。
俗稱“天上無云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婚”,農村的老人最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情況下,當男方年齡達到22歲左右、女方年齡達到21歲左右的時候,就會有“紅娘”上門為男方或者女方說媒提親了。
第二步:雙方見面。
俗稱“相親”。在經過媒人簡單介紹男女雙方各自的家庭背景、本人情況之后,如果雙方有意愿,媒人會撮合男女雙方到對方的家里見個面,一方面,讓男女雙方互相認識一下,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對方的父母及親朋好友從表面上對男方或者女方有個感性認識。如果見面后雙方及父母都沒有什么大的意見,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如果任何一方有意見,此事就會無條件作罷。
第三步:男方下聘禮。
俗稱“定親”。在雙方自愿交往的前提下,媒人會挑選個好日子帶著男方到女方家里下彩禮,(一般情況下,彩禮包括一萬元左右的禮金以及相應的雞鴨魚肉煙酒水果等),并和女方父母商量選定一個良辰吉日舉辦婚禮。一旦女方接受了男方的彩禮,就表示自己愿意與男方交往下去,兩人的終身大事也就此確定。
注:如果在舉辦婚禮酒宴之前,男方對這樁婚事反悔的話,那婚事就會自動取消,男方所下的彩禮也就打了水漂;如果是女方反悔的話,婚事也是自動取消,不同的是,女方要全額賠付男方的彩禮,并讓媒人簡單說明原因。
第四步:為女方購置首飾、服飾。
在女方嫁給男方之前,男方會陪著女方選購幾套新的的服飾以及所謂的“三金”(金項鏈、金耳環、金手鐲),“三金”的選購一般視情況而定。并在女方第二次去男方的家里的時候,男方父母給予女方1000~6000元不等的禮金,俗稱“見面禮”。
第五步:舉辦婚宴。
在一切準備就緒之后,男方家庭則會在選定的良辰吉日舉辦盛大的喜宴,時間一般持續三天至四天,邀請親朋好友以及同村的人前來喝喜酒。第一天晚上,是同村的人前來道喜,喜酒錢一般在50元左右;第二天和第三天是親朋好友道喜的日子,喜酒錢一般在100~200元之間(另外,舅舅還要請一班嗩吶,以此吹響結婚進行曲);第四天,新娘會在送親的和迎親的隊伍中款款而來……喜宴到此結束。
第六步:拜堂成親、鬧洞房。
新娘下車時,男方還要準備一筆不小的禮金(5000~10000元不等)送給新娘,新郎新娘會在長輩的主持下拜堂成親。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高堂或是父母,最后是夫妻對拜,在經過一系列復雜的程序之后,新郎新娘會在親朋好友的祝福聲中被送入洞房。一些不安分的人開始了鬧洞房的惡作劇,他們給新郎新娘出各種各樣的難題,為難新郎新娘,洞房里的氣氛緊張而幸福。
第七步:回門。
新娘在新婚的第二天按照風俗要回到娘家,俗稱“回門”。之后再被接回婆家,“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從此開始和婆家人一起正常生活,自己的終身大事也就確定下來了。
在農村,經過這看似簡單做起來卻不那么簡單的七個步驟,對于男方來說,就可以娶個媳婦回家了。這中間如果有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紕漏,那一切就會前功盡棄。如果事情一切順利的話,我初步統計了一下,男方如果想要把女方娶回家,除時間、精力之外還要付出15萬元(保守統計)以上的“巨額”財力。其中,包括建造新房12~14萬元,下聘禮1萬元左右,首飾、服飾一萬元左右,見面禮3000元左右,新娘下車費1萬元左右,另外還要加上舉辦酒宴的各種開支;而女方只需要付出買嫁妝的部分費用……
在我看來,這似乎顯得有些不太合理,畢竟結婚是兩個人兩個家庭共同的事情,為什么要讓男方家庭付出那么多,而女方家庭卻僅僅是綿薄之力呢?但在農村,在我們那,這就是現實,就是婚嫁的習俗。誰也沒有辦法,男方要想娶得媳婦就要和別人一樣這樣做,哪怕你沒有錢,借錢也要“打腫臉充充胖子”。所以在農村你就會看到這樣一種情況:男方家為娶得媳婦冒了數萬元的外債,而男方家辛辛苦苦地蓋起的二樓洋房卻空無一人,年輕人都出去打工或者外出做生意去了,老人又不愿意上上下下,所以新房就閑置了下來。不能不說這是一種極大地資源浪費。
通過這個簡單的調查,我感覺到,農村婚嫁的風俗亟待改善,譬如,男方彩禮可以少拿些,沒必要互相攀比;新房暫時不住可以暫時不蓋;兩個人共同承擔婚事的舉辦等等。只有這樣兩個人以后的生活才會更加幸福美滿。
當然,隨這科學的發展,思想的進步,現在農村里也有很多自由戀愛的戀人,他們的情況和那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大相徑庭,在此就不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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